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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圖為:武漢市民乘地鐵前通過安檢
  □本報記者鄔紅波 通訊員周凱 實習生陳珍
  乞討人員、吉他歌手、拾荒者、醉漢、自行車……武漢地鐵有可能全部說“NO”。昨日,《武漢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向市民征求意見,明確了各單位和乘客應註意的安全事項。
  鑒於有安全事故是由乘客的不當行為引起的,意見稿對乘客行為作出規定。如禁止在扶梯上推拉、嬉戲打鬧、逆行、探出扶手欄桿;禁止乞討、賣藝、拾荒、募捐、發放各類宣傳品;禁止赤腳、赤膊者、無健康成人陪同的醉酒者進站、乘車等。乘客如違反規定,影響安全秩序的,由運營單位責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  若市民有修改意見,可於25日前來函提交相關建議。郵寄地址:武漢市漢口洞庭街127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研究中心,郵編:430014。
  ■焦點一
  乞討者會影響地鐵安全嗎?
  《辦法》起草方、武漢市交委有關人士表示,此項條款是對去年實施的《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的細化,目的是為了讓廣大乘客有安全、舒適的乘車環境,避免可控制的不愉快因素。去年,《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中的“禁食令”和禁止寵物上地鐵曾引起廣泛關註。
  武漢市交委法規處人士表示,“事實上,有不少市民對乞討行為、特別是強討惡要等行為很反感,不僅破壞了乘車秩序,更影響乘客通行和疏散。”該人士說,如果在征求意見中,市民對此有意見,《辦法》亦可修改。武漢市地鐵集團有關人士表示,目前已有專門的巡查隊,對地鐵賣藝者、乞討者進行勸阻。
  ■焦點二
  站內不讓流浪藝人賣唱?
  《條例》曾規定,地鐵站不得表演歌舞。此次,《辦法》再次重申,禁止在車站、列車、出入口、通道賣藝。《辦法》起草人士認為,賣藝更多是商業行為,有雜耍、耍猴的直接影響乘車秩序,有些流浪歌手賣藝後也會伸手要錢,不能給市民帶來安靜、舒適的乘車環境。昨日,記者在地鐵站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,大多數市民認為,地鐵是公眾交通的地方,安全是第一位,不應該讓大量賣藝者涌進來,應給公眾一個安靜舒適的乘車環境。也有一些年輕大學生表示,地鐵站賣唱,對文藝青年來說,是獨特的文化,是地鐵站一道浪漫的風景線,建議規範管理,包括場所和時間均有所限制。
  ■焦點三
  醉漢無健康成人陪同禁乘車?
  《辦法》還規定,禁止赤腳、赤膊者、無健康成人陪同的醉酒者進站、乘車。也許你在地鐵上會遇到尷尬一幕:醉漢在車廂里嘔吐,或者熏人的酒味難聞不已。
  “醉漢”能不能乘地鐵?記者隨機採訪的市民中,有70%的人認為,喝醉酒的乘客會影響到他人,應該有人陪同才能乘地鐵,否則就應打車回家。不過,也有一些男性市民認為,醉酒程度很難界定,如果是微醺,神志清醒的情況下,還是不應該剝奪他乘車的權利。“尤其是高峰期,的士也不好打”。
  ■焦點四
  募捐、發宣傳品同樣被禁止
  昨日下午,記者在地鐵4號線東亭站隨機採訪的市民中,超過九成的市民贊同禁止地鐵站內發宣傳品,禁止募捐。
  市民們認為,地鐵內散髮小廣告,嚴重擾亂公共交通秩序。市民陳女士認為,募捐雖是公益事業,但也給人壓力。“搭乘地鐵的人畢竟都不那麼富裕,箱子伸過來,捐也不好,不捐也不好。”還有一些市民對募捐表示“不信任”,“不知道公益組織是真是假,誰知道是不是藉著公益的名號欺騙公眾?”
  (原標題:地鐵內乞討賣藝最高罰2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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